
女记者被警察查房验尿
女记者被警察查房验尿,不规范的执法细节太多了,没有女工作人员陪同,验尿还不许关洗手间的门。苍南全国出名,不是记者的错,记者只是去工作,警察只会公报私仇吗?
当日上午10时许,苍南县公安局灵溪新区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对灵溪镇某宾馆进行涉毒检查,检查是在该宾馆女服务员白某的配合下进行。核查后,苍南县公安局发现虽然民警是在正常履职,但在执法过程中确实存在未主动出示证件、没有女性工作人员配合的不规范问题,给该记者带来了不便和困扰。苍南县公安局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同时,苍南县公安局称将以此为戒,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此事件的警务人员将严肃依规做出处理。苍南县公安局还再次感谢社会各界对其工作的监督。
民警执法需主动出示证件
警察在执行公务时,是主动出示证件,还是当民众有要求时才出示证件,看上去差别并不大、不是什么要紧问题。可是一方面,目前有些警察执行公务时,并没有出示证件的习惯,甚至当民众要求他们出示证件时,有些警察也态度强硬、拒绝出示;另一方面,目前大多数民众的权利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并不强,当他们面对一身警服时,往往有些不知所措,根本没有要求警察出示证件的习惯和意识。鉴于以上两方面的现实情况,我认为公安部应明确要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而不应反过来强调着装警察可以不主动出示证件。
公安部之所以表示着装警察可以不主动出示证件,是因为警服、警衔标志也属于执法凭证。这个理由经不起推敲。现在社会上有不少假警察,他们都身穿警服、佩有警衔标志,让老百姓防不胜防,即使从这个角度考虑,哪怕是着装警察,也应该要求警察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而在警服、警衔标志之外再配一张警察证,本来就是要供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出示的,就像记者出去采访要出示记者证一样。
反过来说,如果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不主动出示(甚至拒绝出示)证件,则会让他们有意无意间忽视、进而漠视老百姓的基本权利,甚至个别警察还会以为穿上了警服就忘记了自己也要守法,从而使他们淡化甚至模糊对执法规范性、严肃性的认识,任意执法或执法犯法。
要求警察在执行公务时主动出示证件,这个要求并不高。我不明白,出示证件不过举手之劳,这个要求对于警察怎么就那么难?(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