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林全城遮掩狗字
玉林全城遮掩狗字,任何一种爱,总是有边界有约束的,泛滥过头,就是变态。法无禁止即自由。如果爱狗人士强迫别人不得食狗肉,爱,就成了一种暴力。在推动全社会爱狗这件事上,任何偏激的暴动,都只会将自己与仁爱越拉越远。
玉林市区绝大部分的食狗餐馆已将所有带“狗”字的店名和菜单或掩盖或铲除。多个店家告诉记者,此举是避免刺激前来玉林抗议的爱狗人士。在玉林多处餐馆聚集地看到,往年摆在店门前的狗肉已经难觅,一些餐馆要么将“狗”字粘贴掩盖,要么干脆更名换牌,与“狗”脱离关系。诸如“脆皮肉 ”、“生闷土 ”等店名和菜名比比皆是,让人有些莫名其妙。
法邦名律点评:
据悉,动物保护法已具雏形,那么,其中有没有关于吃狗肉的规定呢?我们请来了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的魏国鹏律师。他说,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据悉已改为“反虐待动物法”, 以提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供其立法参考。
意见稿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新浪调查《你如何看待反虐待动物法草稿规定食用猫狗肉将拘留?》中,共有27970人参加投票,其中63.5%的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这样做执法难度大,并体现了其他动物和猫狗不平等”;只有32.5%的人表示支持,他们认为该意见稿“体现了对所有生命的尊重,有利于动物保护。”有网友称:“特意对猫狗作出保护性规定,对猪、牛、羊、鸡、鸭、鹅等其他动物彰显不公。同样是生命,难道它们就应该任人宰食?”也有网友表示:“因为猫狗和人类最亲近,如果吃它们就好比吃掉自己的朋友一样。”(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