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孩砍死亲生妹妹
叛逆期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如果以此为借口进行违法犯罪、甚至是杀人,那么法律必将对其进行制裁。
8月10日下午6时许,西安市阎良区振兴街办谭家村西头传过来了呼喊声,71岁的吴老太太,怀里抱着她1岁半的孙女,正向村道上的卫生室跑来。小女孩脸色苍白,脖子、衣服上都是血,没有任何声音。卫生室的康医生查看后,觉得小女孩的情况很严重,便立刻转送阎良区人民医院。不久后传来消息,小女孩的颈部总动脉和静脉全部都断了,已被医院确定为死亡。康医生说,小女孩的左侧颈部有一条大约11厘米长的伤口。
从吴老太太口中我们了解到,是老太太的孙子涛涛,也就是小女孩的亲生哥哥,对她下了手。涛涛今年14岁,比较孤僻,还打过他母亲,几乎不和妹妹说话。事发前家里就祖孙三人,涛涛借口说自己想吃豆腐皮,奶奶心疼孙子,就嘱托他在家照顾好妹妹,然后去村口给他买豆腐皮去了。村口不远,整个过程最多有40分钟的时间。当奶奶回来后,小孙女已躺在血泊里,而涛涛不见了踪影。目前,谭家村所属的振兴派出所和公安阎良分局刑警大队也介入调查,并迅速对涛涛进行了控制。
涉嫌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都构成此罪。在量刑中,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故意杀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今我国的教育制度还是存在某些问题的,父母只关注学习成绩,不重视孩子的心理。现在二胎政策放宽了,但很多家庭在要了二胎之后并没有和老大进行正确的疏导和交流,使得他们觉得自己被冷落和忽视。爱是需要被理解的,还是希望父母们可以寻找一种恰当的方式多与孩子进行沟通,谨防悲剧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