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亲结婚一直是与中国伦理道德相违背的,不仅因为将来子女的低质量问题,而且也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那么,我国法律对此有何明确规定呢?
花季少女竟成两性人
小邹是徐州人,还是孩子的时候,和周围的女生无异。13岁的时候,第一次来了月经,不过从这时候开始,小邹发现她与其他女生的差异越来越大了,和男生越来越像了。有喉结、嗓子粗、体毛浓密,甚至下体有一个“小鸡鸡”,这些事情都发生在女生小邹身上。更严重的是,她的“大姨妈”除了13岁的第一次之后,再也没有来过。而小邹的身高也慢慢放缓了增长,停留在1.54米这个高度上。小邹的脸上还长满了痘痘,乍看之下,就是一个“油光满面”的青春期男生。
据相关部门检测,小邹最终被确诊是“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这种毛病会让她身体分泌大量雄激素,出现“女性假两性畸形”症状。而发生这种罕见病的原因,要么是父母近亲结婚,要么是基因突变,而小邹的父母正好就是近亲结婚。
法律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是指直系血亲(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舅、姨、姑、叔等)。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邦邦有感
近年来,我国因近亲结婚而产生的悲剧是越来越多,这是父母双方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虽说婚姻讲究的是夫妻间互敬互爱,但这不是违背传统道德、触犯国家法律的理由。不顾将来子女健康状况的父母如何能够成为好父母,还是希望每一对恋人在结婚前都能做好相关检查,不要让自己的自私行为毁了孩子的一生。(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