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新疆客车车祸,造成了1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目前,虽然事故的具体原因还没有被公布,但是已有介绍说该客车存在超载现象。如果这一说法被证实,或者发现其他违章情形,该客车的驾驶员可能涉嫌交通肇事。
新疆客车车祸13人死亡
据报道,8月26日12时20分许,新疆四平商贸有限公司一辆由新疆米泉驶往宁夏固原的大型客车行驶至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境内时,突发冲撞中央隔离带,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河北牌照重型半挂车正面相撞,目前已造成大客车内11人死亡、半挂车内2人死亡。据介绍,发生事故的客车核载55人,实载61人,其中7名儿童。
涉嫌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分析,行为人因过失而侵犯交通运输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此罪的认定中,需注意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过失,客观方面必须造成严重后果。
车祸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对交通肇事,我国也天天在提醒大家安全驾驶,可是就是无法取得好的效果。对于驾驶员无心的过失,法律将会给予一定的惩处,我就不再过多的苛责。只是希望以后能多加注意,并为死者祈福。(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