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人爆料桐乡一对男女大白天车震,并附偷拍视频。对于此种想与大家分享的激动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如此行为,在刑法上属传播淫秽物品罪,要负刑事责任的。
桐乡车震视频
日前,有网友爆料,在浙江桐乡大街上,有一对男女当街在车上做爱。而此时正是车流量最大的时候,但车内两人视若无睹,被网友拍下做爱全场,连车牌号都清清楚楚。目前车震门视频已在朋友圈转发多次。
不少网友表示这对男女太开放,有伤风俗,一定要曝光,也有部分当地群众认为太丢脸,不希望扩散,你怎么看?
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提醒广大网友,网上发布信息一定要注意信息的内容。发表言论是每个人的自由,但是曝光不雅视频,涉及的内容比较敏感。如果稍不注意,造成严重后果,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别人玩车震,只是两个人“伤风败俗”。你发视频爆料别人,让很多人都看到这不雅的视频,实际上这更“伤风败俗”吧?做爱,只要人家愿意,不犯法。可是你如果大量的传播做爱视频,那可能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