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车司机囚禁女大学生
近年来,国内很多城市都有“黑车”横行的现象,他们没有运营的资格却私自载客,更有甚者,竟然借着开黑车的噱头干起了强奸年轻女子的事。
2014年8月25日,济南警方破获一起女大学生金某被绑架性虐案。52岁的犯罪嫌疑人代某在火车站主动搭讪,以骑电动车送女生去西客站为名将其骗至住处,对其实施捆绑、堵嘴、殴打、恐吓、强奸,并用性药品和性工具对其多次性虐待。
据了解,8月21日,一名女大学生在济南火车站误上一辆黑车,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4天,期间遭多次殴打、强奸、性虐。25号,女大学生趁犯罪嫌疑人做早饭不备,偷偷使用手机发出了求救短信。济南警方接警后,仅用120分钟便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成功解救受害人。
涉嫌强奸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真的是人面兽心啊,好好的一位大学生,就这么给糟蹋。希望这位女孩能够早日摆脱心理阴影,也希望广大年轻女子能够注意防范,不要上黑车或是与不认识的人拼车,以免悲剧发生。(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