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一场关于冰桶的爱心接力挑战风靡中国,引各路人马纷纷献身。可是,近日深圳福田某公司突发奇想,说冰桶挑战太过浪费,脱衣挑战才是正道,并以实际行动迈出了第一步。然而,愿望虽好,如此的“卖肉”,很难让人不浮想联翩!
脱衣挑战咋舌冰桶费水
据报道,8月26日下午3时许,深圳福田城市大厦一家金融网站的总部,近20名俊男靓女仅穿内衣、短裤或比基尼,发起“脱衣挑战”,呼吁“低碳行善”。
8月26日下午3时许,在该网站的办公地点,近20名男女员工们脱掉外衣,露出或结实或苗条的身材,口呼“俭省节约”,他们甚至打出标语:“脱衣挑战”抵制“冰桶挑战”,俭省节约献爱才是正道。整个过程持续约15分钟,之后员工们分别到洗手间或会议室内穿上外衣。
一步之遥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投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因此,法律规定在认定该罪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对于个人收藏或者在亲友间传播的,应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但不构成本罪。
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分析认为,传播淫秽物品罪破坏国家的淫秽物品管理制度,会对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诱发犯罪。所以法律规定犯此罪,可判处有期徒刑。但是该罪如果在认定上太过的草率或没有严格的标准,很可能导致法律的打击范围过宽,引发大家对法律的恐慌。
同为公益,冰桶“湿身“你“卖肉“。不否认,你的初衷是美好的,你的行为也是大胆的。但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我还是想提醒你注意:如果尺度太大,影响太广,效果太差,可能会出大麻烦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