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系指特定行政主体依相对方之申请,依法赋予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是为了保证需要特殊技能的行业的运作安全。因此,取消没有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许可,能使行政许可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
8月,国务院取消了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土地登记代理人、矿业权评估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员、品牌管理师。
据人社部负责人透露,到明年将基本完成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的工作,职业资格考试太多、证书太乱的现象有望改变。
行政许可的范围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2条的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题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知名人力资源律师,北京林鑫沃邦律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主任,杨帅律师提示,国家对相关的职业资格许可的取缔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防止借行政许可乱收费只是一方面。除此之外,国家通过借力整顿行政许可,让人才有更多的精力去投入社会,积极贡献,而不是致力于考取很多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的证书。
对行政许可的事项的进行全面的取缔、整顿,是规范行政许可行为的题中之义。同时,也希望能如人社部所期待的一样,能有效的解决资格考试太多,证书太乱现象。(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