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仿假币泛滥
假币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可能或多或少也都有接触过,但如果某一天,高仿假币的出现使得群众们无法分辨,这会是怎样的一种状况呢?
近日,浙江台州警方查获800多万元M3W96开头的假币,假币不稀奇,稀奇的是这种假币几乎可以仿真。摸起来凸凹感与真币无异,甩起来声音和真币很像,放验钞机成功过关。而且假币下边的“100”字样还会反光,没工具很难识别。据悉,北京、山东、广州、辽宁等多地都出现了这种假币。
据了解,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浙江台州警方陆续接到报警,称有人持百元假币买十几元钱的东西,骗取找回的零钱。随后警方就此展开调查,于今年6月28日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暂住地搜出超过810万元的假币。警方调查发现,这批假币的“生产商”位于广东揭阳,“总经销商”也在广东,“全国总代理商”则是湖南道县人,他们共同织起一张销售网,将假币散布到全国各地。
目前,多家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均表示,银行渠道暂时还未见到“M3W”和“M3S”开头的假币。
非法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规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故意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五千元以下罚款。
假币的泛滥会造成国家经济的不稳定,干扰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破坏社会信用原则,是社会经济活动中的毒瘤。所以,还请大家自觉远离假币,谨防假币泛滥。(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