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儿童当街被砍
国庆原本该是热热闹闹,举国欢庆的大喜日子。但是,这和和美美的景象却被一疯狂行凶者给打破了。河南西塔寺多名小孩被行凶者疯狂挥刀乱砍,这丧尽天良的凶手为何如此穷凶极恶?
10月6日下午,河南驻马店市平舆西塔寺街发生砍人事件,凶者使用水果刀在受害者脖子上划刀,致多名小孩被砍伤,其中一名伤者仅5岁。2人伤势较轻,2人伤势较重,均无生命危险。
据了解,凶手长期无业,犯罪嫌疑人今年20岁,平舆县人,长期无业,案发前与母亲发生口角,其行凶所用水果刀是当街所买,受伤的4人中,有多名未成年人。至于行凶原因,还在调查中。
凶手在警察到来之前被群众制服交给警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法邦名律联盟刑事专家团团长,宋晓江律师表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因此,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分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
又是多少小孩受到了无辜的伤害,行凶者也就是二十出头,这么年纪轻轻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往后的日子这么长,一生岂不是白白给糟蹋了。就算有替自己想过,那也得想想家里老泪纵横的老母亲吧。(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