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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案今日宣判 故意杀人2人死刑(图)

法邦网     2014-10-11 阅读:336



山东招远案今日宣判

10月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山东招远“麦当劳杀人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法庭外戒备森严,不少媒体记者聚集。

上午8点半左右,烟台中院门口戒备森严,数辆特警车停在法院门前及道路两边,手持枪支、身着特警服装的防暴警察在现场执勤,周围还聚集了不少手持摄像机和相机的记者。

上午9时,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被法警带入法庭,并站在被告人席上。旁听席中,有被告人亲属1人、被害人亲属3人、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共92人。有现场记者表示,5名被告人被带入法庭时面无表情,张立冬抬头向四处观望。

法院宣判,被告人张帆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故意杀人罪的规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对此事表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邪教害人不浅,教众顽劣不思悔改,实在为和谐社会所不容。犯罪分子终于要伏法了,谨以此告慰受害女孩的在天之灵。(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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