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担心难再孕拐走男童
近段时间,以拐卖儿童为题材的电影《亲爱的》感人上映,影片中反映了可恶的人贩子拐卖儿童的丑陋罪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幕却再一次真实上演。
据报道, 10月19日午饭过后,刘凤英哄孩子睡觉时,自己也颇有些困意,随即便也在床上睡着了。下午2时40分,小姨带着小杰去外婆开的士多玩。不过,经过附近的好又多超市门口时,小杰停了下来,玩弄着门口的儿童摇摇车。小姨独自去了士多。当日下午3时10分许,当外婆前往超市找小杰时,遍寻未果。她连忙跑回士多喊人帮忙,一家人在周围找了近一个小时,无功而返。当日下午4时许,刘凤英拨打了电话向增城警方报案。
增城警方迅速开展相关调查工作,第一时间在超市门口案发现场查看监控录像。视频显示,当日下午3时03分许,小杰被一名年约30岁的女子从超市后门牵走,当时该女子怀中还抱着一个小女孩。 经过缜密侦查,10月20日,专案组民警掌握到嫌疑人张某和吴某已于10月19日晚回广西灵山的线索后,立即驱车前往追查。 10月21日早晨,专案组民警与当地警方一道在张某家中暗地走访,发现张某夫妇已在20日晚回到家中。上午9时许,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将嫌疑人张某、吴某抓获。在张某家中,民警成功解救出被拐的儿童小杰。经初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吴某交代夫妻二人老来得女,可自己生完小孩后身体多病,担心再也生不了孩子,可心中又想着要个男孩,见到小杰这才临时起了歹意将其拐走。
拐骗孩童触犯刑法
由于部分地区封建思想的落后,有些家庭在生育方面坚持“重男轻女”的思想,是导致诱拐男童的现象不断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殊不知,这种诱拐男童的行为不仅给被拐卖儿童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而且也会让自己遭受法律的严惩。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我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量刑时,对于多次拐骗儿童的;对被拐骗儿童有奴役、虐待情节的;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对造成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均应依法从重处罚。
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部分地区有所上升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严重侵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有关机关也在进一步依法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有效遏制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上升势头。同时,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被拐卖儿童家庭的悲剧,看紧孩子,不要再让被拐骗的悲剧再次重演。(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