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分钟看39次手机
一个多月前,江苏句容郭庄发生了一起车祸,十字路口,一辆大客车和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骑车老汉不幸死亡。近日,镇江句容交警在调查这起交通事故时意外发现,大客车司机在开车过程中频频玩手机。短短7分钟内,这名大客车司机竟然低头39次。
9月5日早上6点左右,高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从常州汽车站带客到南京溧水汽车站,下完客后,他开车准备到南京江宁汽车站。
上午8时20分许,高某沿宁溧线由南往北行驶,车速在每小时70公里左右,行驶到句容郭庄镇的一处十字路口时,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杨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认定,高某负主要责任。
据统计,从行车记录仪的8点14分到8点21分,7分钟不到的时间里,高某4次掏手机,共低头看了39次,其间几乎是每低头看一眼手机再看一眼前方路况。如果以7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测算,高某看一次手机用1秒钟,就意味着,他每一次低头,汽车就开出去近20米。
涉嫌交通肇事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就因为行车之时多看了几眼手机,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生命如此脆弱。明知这样可能会发生意外,为何还要在开车的时候玩手机呢?希望司机师傅们引以为戒,谨遵交通道路管理法规,以免悲剧的再次发生。(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