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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钓鱼竿国外钓鱼被捕 国外犯罪国内亦可罚(图)

法邦网     2014-11-13 阅读:517



电子钓鱼竿国外钓鱼被捕

近日,三名中国男子用电子钓鱼竿在俄国境内钓鱼,被俄罗斯警方抓捕,并正在考虑以非法捕捞水生物资源罪对三人非法垂钓者进行刑事立案。

日前,电子钓鱼竿引来了一场国际官司。三名中国人用电子钓鱼竿跑去俄国电鱼和青蛙,而且数量不小。据悉俄罗斯禁止使用电子钓鱼竿,因为电子钓鱼竿一旦开启便可杀死水中的所有生物。俄警方这三名中国人那里搜出超过500只青蛙和600条鱼。俄警方目前正在考虑按照“非法捕捞水生物资源罪”进行刑事立案。而网友表示用电子钓鱼竿电鱼,在哪里都是非法的,这种行为丧心病狂。

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原则,该原则表明,犯我国公民犯符合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我国刑法都享有追责的权利,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无论按照当地法律是否认为是犯罪,亦无论罪行是轻是重,以及是何种罪行,也不论其所犯罪行侵犯的是何国或何国公民的利益,原则上都适用我国刑法。只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该中国公民所犯之罪的法定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不予追究。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提示,刑法第10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电子钓鱼竿虽然能为广大的鱼友带来巨大的眼前利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它不利于生物的繁衍及生物多样性的传承,最终只会给人类自己造成伤害。虽然广大网友痛斥他们丧心病狂,可希望此次教训能让他们从幻梦中走出来,改过自新。(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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