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离婚问题产生争吵,今年5月份,梅州男子情急之下在白云区妻子工厂的宿舍走廊上,从二楼将妻子抱起扔到楼下。妻子掉落在雨棚上后又跌落在地,最终不治身亡。
妻子被丈夫扔到楼下
1989年出生的廖洋扬是梅州人,2007年的时候曾因盗窃罪获刑一年半。此次事发前,他和妻子两人在白云区的出租屋内居住,在不同的工厂打工,两人有一个4岁的小孩。据了解,廖洋扬平常就爱喝酒,妻子为此经常发生争吵,并要求离婚。
5月22日,廖洋扬一早去找妻子想协商下不要离婚。廖洋扬说,当时妻子还在睡觉,他把妻子叫到了走廊。聊天中,妻子坚持要离,几番受挫之下,廖洋扬一时激愤便抱起妻子从二楼丢了下去。11月12日,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廖洋扬认罪,但觉得自己只是故意伤害,希望法院可以从轻处罚,让自己尽起儿子、父亲的责任。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何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两种犯罪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主观上的不同,如果行为人无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即使客观上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以故意伤害罪致死认定;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本案应如何定罪量刑?
本案中,廖洋扬在将妻子抛下楼前,曾因妻子的言语受到过刺激,所以很有可能处于一种的激愤状态,丧失或是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至于他在将妻子抛下楼的一瞬间,心里是想伤害还是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我们不得而知,最后会以什么罪名予以惩罚,只能依靠法官对于案件的整体把握和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