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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心小偷归还钱包 可否认定为盗窃罪(图)

法邦网     2014-11-14 阅读:358



生活中充满了意外,至少对长春女孩新平(化名)来说是这样。她坐公交车丢了钱包,原本就当破财免灾了,可没想到10天后钱包回来了。现金虽然没了,可名片上多了两段文字,让她感觉五味杂陈。

偷钱后再失主钱包内留言

80后女子新平性格爽朗,有点儿粗心,丢钱包也不是第一次了。据她介绍,10月31日晚上5点多钟,当时下了班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睡着了,可没想到醒来之后,却发现钱包没了,里面有几百元现金、两张银行卡、几张代金卡等等。本以为钱丢就丢了,破财免灾,可没想到事情却突然发生了转折。

11月10日,新平接到陌生电话称,钱包找到了,小偷还给失主留了言。很快,有人便将钱包给还来了,她翻了一下,现金没了,但代金卡什么的都在。新平找到了小偷的留言,上面写着“对不起,如此下作,老弟纯属无奈之举,相信我,你的钱我一定会还给您,真的对不起。”新平内心也有些无奈,她表示这次自己不会报警,但希望他以后不要再这么做了。

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

根据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本案中,失主丢失的是几百块钱,小偷盗窃的钱包、银行卡等全部原物奉还了,所以其盗窃的金额并没有达到盗窃罪对于数额较大的规定,即不构成盗窃罪。

小偷应受到何种惩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小偷偷钱虽然是由于生活所迫或是被逼无奈,但盗窃行为侵害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尽管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但《治安管理处罚法》仍要对这种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盗窃只会助长不劳而获的思想,大家必须引以为戒。(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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