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蓬莱机场车祸12人死亡
11月19日7时31分,山东省蓬莱市潮水镇未启用的烟台新机场连接路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小型面包车相撞事故,目前已造成12人死亡,1人轻伤,2人轻微伤。
事故中的面包车为接送幼儿园学生的车辆。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事故中造成12人死亡的为一辆金杯面包车。在与一辆拉沙的大货车对向行驶过程中,大货车侧翻,将面包车掩埋。
遇难人员为附近道头村、小雪村、大雪村村民,面包车司机在事故中身亡。根据查询到的车辆信息显示,搭载了遇难群众的牌照为鲁Y9Pxxx的登记信息显示,该车为2013年1月登记上牌,型号为长安SC-6418D4,登记的车主信息为1967年出生的郭某某。
目前尚不确定事故中遇难的司机信息,该车无登记的违法记录。但根据网络公开的信息显示,该车型的核定载客为5人。尚不清楚事发时,车辆是否超载。
涉嫌交通肇事罪
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十来个家庭来说简直是沉重的打击,拉沙货车司机在行驶过程中侧翻,将面包车掩埋,导致12名幼儿丧生和面包司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表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这起车祸的发生痛定思痛之余,带给人们更多的是对于孩子出行安全保障性的思考。究竟应该如何提高孩子乘车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对于幼儿接送车是否应该有更为严格的标准呢?(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