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再次逮捕中国工程师
美《防务周刊》今日报道,美国康涅狄格州地区检察院称,他们逮捕了一名中国籍人士,他被控试图偷偷携带敏感资料出境,这些信息与美国空军一个项目中使用的钛材料有关,很可能与F-35战斗机有关。
被捕的中国籍工程师名叫余隆(音译),现年36岁,曾居住在纽黑文市,持有美国绿卡,他在11月7日被捕。但直到本周二检察院公布相关消息,没有消息传出。他被控告“跨国运输,传输和转移以偷窃、侵占和诈骗方式获得的商业资料。”
今年8月,因为被发现“携带超过1万美元未申报的现钞,在中国成立的一家新公司的注册文件,以及一份大部分完成的投给中国一个国有的航空航天研究中心工作的简历,”被海关截停。隆被后来被允许回到美国,然后在11月5日再次试图返回中国。在纽瓦克转机时,海关官员搜查了他的行李,在其中发现了“敏感材料和受到出口限制的文件,这些文件来自于另一家重要的国防承包商,该公司位于康涅狄格州之外。”
在2008年8月到2014年5月间,隆受雇于一家位于康涅狄格州的“重要国防承包商”。起诉书称这家公司为“A公司”,海关搜查发现的那份简历中声称,隆曾经参加过F119和F135飞机发动机的研制工作,这些发动机是F-22和F-35的动力系统。

窃取国家机密如何处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提示,刑法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安全法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秘密包括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三)夕歧刑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做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近年来,美国已经多次逮捕华裔或者中国籍工程师、科学家和商人,指控他们涉嫌窃取美国军事机密。国家机密各国都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只是对于中国的工程师在他国遭遇逮捕还是会有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