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究竟有何出资方式呢?知名公司法辩护律师张本良为您解答:
按照《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货币。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实物。
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不得作为实物入股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转移财产的法定手续。
三、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
四、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