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一幼师疑绑架学生
幼儿园老师绑架学生?是真是假而且还是因为拖欠学费?还好大惊一场,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小孩,拖欠学费就绑架也太离谱。
1月15日晚,简阳市民张女士向本报求助,当天下午5点半左右,她前往幼儿园接2岁的女儿放学,却被园长告知,因她欠了数千元学费,女儿已被老师抱走了,需要交齐学费才能把女儿还给她,“他们这是绑架我女儿,我已经报警了。”
随后,简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介入,15日晚9点左右,经过3个多小时的等待,张女士终于见到了女儿。“因为她(张女士)接孩子太晚,班主任就把她女儿带回家洗澡还换了衣服。至于‘不交齐学费不还女儿’,只是一句玩笑话。

绑架罪的处罚
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汤建彬律师说,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刑法第239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已满16周岁的人应当对绑架行为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对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实施或者参与绑架犯罪的活动中,又故意杀害或重伤人质的,应当对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幼儿园的老师大都是爱自己的学生的,家长有时因为工作等原因也会迟到但也要提前告知,免得着急无处可寻还闹出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