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查获固废超15万吨
为了防止进口废物对环境的影响,我国相关法律对固体废物的进口做了严格的规定。尽管如此,每年海关查处的固体废物不下万吨。
据统计,2014年南京海关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5.2万余吨,有效地把“洋垃圾”挡在国门之外。据南京海关新闻发言人顾勤副关长介绍,去年以来,南京海关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开展“绿篱”、“绿风”等多个专项行动,1至12月查获禁止进口固体废物15.2万余吨,违规携带货币1478.4万元;连续破获走私固体废物、成品油、出口铁合金、棉花加工贸易等重特大走私案件。
去年2月份,南京海关查获一起伪报货物品名走私固体废物进境案,查证涉案固体废物近6万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实,涉案团伙将属于国家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高炉灰、高炉渣伪报为铁矿砂(粉)走私进境。

进口固体废物需报关
固体废物本来就是垃圾,只不过是还可重复利用,二次利用的成本较低,当然备受走私团伙的欢迎。
知名海关律师张晓霖提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进口固体废物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进口固体废物的装运、申报应当符合海关规定,有关规定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
进口固体废物必须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经检验检疫,不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或者相关技术规范等强制性要求的固体废物,不得进口。申请和审批进口固体废物,按照风险最小化原则,实行“就近口岸”报关。
高炉渣里含有一些重金属和对身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根据规定,对于走私进口的固体废物的处理首先是退运,不能退运的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