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今已不再是杨白劳与黄世仁的时代,欠钱的才是大爷。尤其是遇到亲戚朋友借钱的情况,没有任何凭证,借款不明不白地就成了“糊涂账”。不过有的人为了避免朋友借钱也是拼了。成都一女子因借钱与朋友发生冲突,为了脱身竟扔花盆下楼求救。万一砸到路人可怎么办?
借钱引冲突女子扔花盆自救
近日,市民侯女士路过温江区天乡路时,一盆花从天而降,摔在她和朋友面前。很快,楼上又飘下来一张纸条,她捡起来一看,心里一惊,只见纸条上写着几行字,先是一个身份证号码,然后是“周某某绑架我冯某某”的字样。
侯女士和朋友立即报了警。接警后,温江公安分局万春派出所立即调集26名民警来到事发楼房摸排调查,终于在街边楼房6楼一房间内找到了书写纸条的女子冯某某,却发现这并不是一起绑架案。
冯某某称,朋友周某某邀她到家里做客,两人起冲突后周某某将门反锁,不让她离开。为了脱身,她假装给朋友打电话,说出了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周某某拿走了她的手机,她则顺势拿了对方的钱包和身份证。两人没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担心自己无法离开的冯某某,趁周某某没注意时,写了那张纸条,还抄了周某某的身份证号,从窗口丢了下去。为引人注意,她还扔出了一盆花。对此,周某某却称“这是一场误会。”
高空抛物致严重后果或涉嫌犯罪
女子为获救高空扔花盆或许是“急中生智”,但仔细想想实在有些后怕,如若掉下去的花盆砸到了侯女子,后果不堪设想。
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频发,抛下来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各类垃圾就不说了,抛弃木板、玻璃瓶、菜刀、花盆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高空抛物如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必然是要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除侵权责任外,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了严重后果,肇事者或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犯罪的相关理论,认识犯罪具有的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社会危害性、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当受到刑罚处罚。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作废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原则上符合犯罪的本质特征,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以及其抛物的主观恶意程度,即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主观心理上既有故意的,也有过失的。具体来说,高空抛物者一般具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因而发生危害结果的心态,在个别情况下甚至不排除抛物者具有放任的故意心态,即应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听之任之,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但是也不采取措施避免。
对应到《刑法》的具体罪名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涉及的相应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过失致人重伤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陋习难治难道出门要戴头盔?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治不了这一陋习,难道路人都要戴安全帽出行?
香港房屋署将高空抛物行为分为两类:一是有损公共卫生的物件,另一种是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或受伤的物件。同时法律上对于这两类行为分别有详细的处罚办法。此外,房屋署还于2003年成立了“侦查高空掷物特别任务队”以解决高空抛物问题。上述方法都值得内地借鉴。
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4楼甩下时可能伤人头皮,而在25楼甩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为了一己之私将他人置于危险之中,于心何忍……(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