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在四川古蔺,两人在超市上演“鬼手换钞”,一百元真钞秒变假钞。换成假币后,收银员还找零91元。这是怎么回事?全国多地现“鬼手换钞”骗局,百元真钞1秒变假钞?法邦网律师为您解析。
全国多地现“鬼手换钞”骗局
根据凤凰网报道,近日在四川古蔺,两名男子在超市上演“鬼手换钞”,一百元真钞1秒变假钞。一名男子先将一张真钞交给收银员,经过验钞机测试后,突然找借口把钞票拿回。就在钞票刚刚拿到收银员盲区时,瞬间拿出一张假币递出去。整个过程不到1秒钟。换成假币后,收银员还找零91元。最近,类似手法已在江西吉安、黑龙江齐齐哈尔等多地出现,警方提醒收钱时一定要小心提防。
有网友质疑收银员为什么要让骗子把钱拿回去,骗子可能是以有零钱或者要刷卡为由或者两人装作抢着付钱。收银员一定不能掉以轻心,拿回来时要再用验钞机验过一次。网友神评论:“我不带、不收现金,微信支付宝能换算我输”。
盗窃还是诈骗
全国多地现“鬼手换钞”骗局,百元真钞1秒变假钞。两男子的行为是否触犯盗窃或者诈骗罪呢?以下为您简要介绍。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在客观上必须表现为一个特定的行为发展过程: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或交付)财产——行为人获得或者使第三者获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盗窃罪属于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财产的犯罪,而诈骗罪属于基于被害人有瑕疵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犯罪。诈骗罪与盗窃罪属于两种不同的犯罪类型,要严格区别。
一方面,并非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进而取得了财产就成立诈骗罪,因为盗窃犯也可能实施欺骗行为。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受害人没有因为受骗而产生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更没有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取走该财产的行为只能成立盗窃罪。
另一方面,并非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导致对方将财产“转移”给自己或者第三人,就成立诈骗罪。盗窃罪也有间接正犯,盗窃犯完全可能使用欺骗手段利用不具有处分财产权限或地位的人取得财产。
该事件中,两男子实施了欺骗行为,但受害人没有因为受骗而产生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即使数额达到了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两男子“鬼手换钞”的行为也只能成立盗窃罪。具体问题建议您咨询法邦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