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闹市被打
局长闹市被打,本来没有关系的两个人就这样结下梁子。他们也够倒霉的,一个弄伤了局长,一个无缘无故被打了。
据悉:7月4日晚,米脂县公安局一副局长在闹市区被打,现已住院治疗。昨日,记者了解到,打人者共3人,其中一人为包工头,已被刑拘。米脂警方表示:“打人者与副局长并不认识。”事发当晚,副局长开车路过米脂县城银州路一KTV楼下,有几名醉酒男子在打闹,一男子以为一人上了副局长驾的车,因此起了冲突。随后,男子喊来两名帮手,并操起铁锹围着打骂。男子系当地一小包工头,姓曹,已被刑拘,两名帮手外逃正在抓捕。打架者除了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之外,还得对局长的人身损害进行民事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该局长已经住院,持械伤人的人,不仅要付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而且警方现在认定其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现在正在进一步侦查,真是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