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方丈卧室搜出摄像头
少林寺方丈卧室搜出摄像头一事引起广大网民关注。在少林寺这片净土上,都上演着重重商机,如今商业化的时代,难道就寻不到一片清净的土地了吗?
据爆料,类似电影《窃听风暴》的情节惊现佛门净地少林寺。少林寺日益商业化,引来相关各方都想分一杯羹。比如少林景区门票收入由寺院和地方政府三七分成,但一年的门票收入1.5亿元,卖多少政府说了算,为了讨回拖欠数千万门票分成,曾发生过少林寺和尚凌晨2点到河南省政府上访的事情。除了看得见的利益纠纷,台面下的博弈更让人大跌眼镜:少林寺工作人员透露,在为方丈修整卧室时,屋里发现多个摄像头,其中一个正对方丈床头。少林寺方丈不是政府官员,只要其个人隐私无涉公众利益,其作为公民的隐私权就应受到法律保护。
公民隐私权如何保护
隐私是指与公共利益无关,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个人秘密。包括个人的生活经历、个人的私生活、个人的财产状况及个人的通讯秘密等。隐私权是公民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其个人秘密的权利。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含在名誉权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我国的其他法律和法规也从不同角度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如《邮政法》规定,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检察等机关为国家安全等需要可依法检查公民的通信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拆、私阅他人信件。《律师法》规定,律师对于业务活动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等等。当然,所谓隐私,必须是不危害他人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秘密,如果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个人私事",则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可加以揭露和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