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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官员当街暴打女子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法邦网     2013-07-16 阅读:293



四川官员当街暴打女子

四川官员当街暴打女子,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暴力了。最看不惯一个男士和女士斤斤计较,甚至是动手打人。如果这则消息是真的,那么则样的人能否做官员也值得质疑。

据悉:7月10日下午3点过,路过通江县红都商城时,看到了令人气愤的一幕:一名身高体壮的男子,正将一名妇女头发揪住,使劲往地上撞,旁边散落着一地的麻将。该男子满脸通红,好像刚喝过酒。中年男子边打边骂,。周边商户都是一些妇女,围过来纷纷指责那名中年男子,可中年男子并没有收手,反而有些变本加厉。一波结束,该男子又将中年妇女从麻将桌边拖到另一个门市前继续殴打。110赶到现场时,中年男子继续当着警察的面殴打该妇女,这已是第三个回合。警察当即出面阻止,中年男子指着警察骂,然后110巡警将打人男子强制带离。 有网贴还透露,“后听周围的人说,该打人男子系通江县人大领导,名叫张智,现任通江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行为是一个很容易爆发但是也很难把握的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双方解决完了也就能了事了,如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么等待他的或许就是刑事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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