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成洗脚池
杭州西湖成洗脚池,享受西湖水的清凉。西湖水里洗脚可能不关乎游客的素质高低,但是,我们提醒游客,在享受景区资源的同时,千万别忘了安全,万一发生危险,后悔都来不及。
据报道称,21日,酷暑下的杭州犹如火炉一般,在白堤两旁的西湖边,一些游客,脱掉鞋袜把脚浸入湖中,切身享受湖水带来的凉爽。远远望去,美丽的西湖竟然成了天然的“洗脚池”,大煞风景。
旅游景区的安全保障义务
旅游景区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首先来源于法律法规规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地方旅游管理条例,都对景区的安全管理作了详细的规定。
旅游经营者应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建立安全的游览环境。安全管理规定是景区保障游客安全最低限度的强制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会招致行政处罚、民事赔偿。
其次,安全保障义务来自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要求民事主体应善意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
游客进入景区与景区建立旅游服务合同关系,在景区受到伤害的游客可提起违约之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确立了景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景区未履行该义务,致游客伤亡,应承担侵权责任,为此,游客也可提起侵权之诉。
景区可设置标志牌和警示牌。景区应在适当位置设置规范的景区平面图、示意图、线路图,使游客知晓景区地形地貌、景点布局、距离远近及自己所在位置。在游客集散地、主要通道、危险地带、禁止区域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设置在明显位置,不可有障碍物影响视线,也不可放在移动物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