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侣吵架脱光衣服
情侣吵架脱光衣服,你见过比这还奇葩的吵架方式吗?如果情侣之间在自己家里吵架脱得再光也没关系,不过在人来车往的大街上吵架还脱光衣服,是嫌受到的关注不够想出名么?而且在公共场所里全裸不仅违反社会道德,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
在广东东莞的街头上出现这样的一幕:一对情侣在街头吵架越吵越凶,男子在情绪激动中脱掉了上衣,没想到女子不甘示弱竟将身上的衣服全数脱下,身体暴露无遗。最后不知怎的两人竟似和好相拥离去。情侣吵架脱光衣服的过程被网友拍了下来并发至网上,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公共场所裸体违反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当众裸露生殖器官的可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在公共场所裸露身体是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