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吹牛掉乌纱
派出所长吹牛自己身家过百万,多处房产的录音被放到了网上,引来大量网友围观,有关部门也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不涉及贪污受贿,却被认为有损形象被罢免。看来这派出所长吹牛付出的代价可真不小。
在最近网友微博爆出的射洪瞿河派出所所长在一段录音中,其自曝赌博一晚输掉4000元,自称有多处房产,价值不菲,参与经商……有关部门调查虽认为多数信息不实。这位派出所在落得了个丢乌纱帽的下场,可如果这位有“官位”在身的公务员从事了经商的行为又该如何处理呢?
公务员经商如何处理
1、公务员法明文规定禁止公务员参与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 惩 戒 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行为的处理。
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以下统称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3、对公务员违法参与经商取得的收益如何处置?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应当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