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社会

黑龙江敬老院火灾11死 放火罪如何处罚(图)

法邦网     2013-07-26 阅读:353



黑龙江敬老院火灾11死

黑龙江敬老院火灾竟然系有人纵火所致令网友惊讶!老年人在一起下下棋、逗逗鸟颐养天年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还要斗个你死我活呢?真是令人费解!

央视新闻报道,7月26日1时15分,黑龙江海伦市联合敬老院发生火灾,10名老人被烧死,2人受伤入院。消防在清理现场时又发现一具尸体,身份正在确认。目前改起火灾已经造成11人死亡。经公安部门初步确认,是由于敬老院内一入住老人财物丢失,为泄私愤纵火而致,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

放火罪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放火罪有如下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1]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