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孩送孕妇回家被杀
女孩送孕妇回家被杀!好心女孩遇到装病孕妇将其送回家,没想到等待女孩的却是孕妇丈夫的强奸,当女孩进行反抗时,遭到了孕妇及其丈夫残忍的杀害。
根据报道,7月24日,家住桦南县的17岁女孩胡伊萱在去同学家途中,遇到一名假装肚子疼的孕妇,请求其帮忙扶自己回家到楼上,女孩却没意识到,善良却葬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当将孕妇送到楼上后,在家等候的丈夫面露凶光,欲对女孩性侵,女孩反抗被二人用被子蒙头窒息而死。
孕妇是否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