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虐死士兵引抗议
虐死士兵引抗议,台湾25万民众上街送行被虐致死士兵。出于国防安全考虑,军队事务的公开化水平一向不高,这是民众能够理解的。然而,军队也是人生存的地方,至少应该保障最基本的人权吧。士兵被虐致死实在无法让人理解,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本应该洒在沙场上的热血却因虐待而流尽,悲哀呀!
据报道,8月3日,台湾25万人上街集会送别被虐死士兵洪仲丘。25万人统一穿白色T恤聚集在凯达格兰大道,里面有学生也有小孩。晚9时许,集会人群为洪仲丘对着“总统府”豪唱《悲惨世界》主题曲台语版《你敢有听着咱唱歌》,场面尤为令人震撼!台湾民众的送别行为是在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那么,什么是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呢?
公民有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愿的活动。
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集会、游行、示威应当和平地进行,不得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和爆炸物,不得使用暴力或者煽动使用暴力。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台湾民众为被虐死士兵伸冤,寻求真相,要求军方尊重人权。这是台湾地区法治的体现,也是台湾民众法治意识的体现。大陆地区也时常发生一些惨案,被虐致死的人也有很多,然而,何曾发生过集会游行示威这些事件。大家都习惯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而社会也未提供可以自由表达意愿的机会,公民的法治意识亟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