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当街抬半裸女
警察当街抬半裸女,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是有机统一的,只有通过依法打击犯罪,使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惩罚,才能体现尊重和保障被害人的人权。只有通过依法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才能体现尊重和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权。同时,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据报道,8月1日下午,一长发疑似精神病人女子穿着暴露,在郑州市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与警方“对峙”约3小时。最终被送往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但她引发的关于郑州警方执法方式的争议,却依旧持续着。其中,一张4名警察抬着她四肢的照片,被作为“执法粗暴”的证据在网络上广为流传,照片中的女子除关键部位几乎全裸,被抬走时四肢被警察毫无顾忌地拉扯着抬走。
执法也须尊重和保障人权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总则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要正确处理好公正司法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司法公正与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致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仍然是严格、公正司法问题。在司法过程中,如果能始终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坚持程序公正,依法充分保护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自然就能在司法活动中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同时,只要严格公正地适用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贯彻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司法审判的实体公正,并且注意裁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尊重和保障人权必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