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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妻子与他人玩暧昧 夫妻之间有法律义务(图)

法邦网     2013-08-19 阅读:375



准妻子与他人玩暧昧

准妻子与他人玩暧昧,色情短信不堪入目,还没有正式结婚,妻子就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寂寞,找上了新的玩乐对象,现代社会,情感诱惑很多,而大部分的人很难控制自己不要卷进诱惑的漩涡中,因为无聊,因为自身的素质抵挡不了不忠的刺激,因为来得迅速的情感需要发泄,即使努力控制还是会沦陷。

蒋勇和周梅准备今年下半年结婚。某日下了班,周梅在厨房里张罗晚饭,蒋勇看到了周梅与别人一连串不堪入目的色情短信,蒋勇的怒火一下滋长起来。蒋勇约来朋友杨兵、赖月、陈德、龚义四人,将委屈一说,兄弟们个个义愤填膺,非要教训叶弘不可,结果发生了群殴事件,2人重伤。目前,群殴双方随后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叶弘、蒋勇等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夫妻之间的法律义务

夫妻忠实义务,也称为夫妻间的贞操义务。

在早期,忠实义务不是配偶双方的义务,而是强加给妻子一方的单方义务,无论是当时的中国,还是外国,法律对于妻子的贞操要求及其严格,对于失贞妇女处罚十分严厉;反之,对丈夫的通奸行为却十分宽容,且允许男子娶妻纳妾,使得夫妻在忠实义务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反映了当时父系社会对男系血统的维护。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特别是人们法律意识和素养的提高以及对人权保护力度的加强,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认识也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当代,各国立法都规定了夫妻互负忠实义务。

忠实义务通常是指配偶的专一性生活义务,也称为不为婚外性生活的义务。

通说认为,关于夫妻忠实义务可以作狭义和广义两种解释。狭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又称贞操忠实义务,仅仅意味着配偶性生活的排他专属义务。广义上的夫妻忠实义务,不仅包括夫妻在性生活上互守贞操,不为婚外性行为,也包括夫妻不得恶意遗弃配偶他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他方的利益。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可以明确我国立法对忠实义务的概念是采用的狭义解释,目的是对忠实义务有更准确的界定。因此在我国,夫妻忠实义务是指夫妻之间的专一性生活义务,互负不为婚外性生活的义务,既是夫妻间互享的权利,也是互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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