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
男子性侵女友闺蜜,这是何等的残忍啊!这年头,连女友的闺蜜都遭性侵,这是在挑战人们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么?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那么,刑法对强奸罪是如何定罪处罚的呢?
事件回顾:
男子性侵女友闺蜜
晚上8点多,王强在参加完单位聚餐后,他原本想回住处好好睡一觉,突然发现家里来了一个美女让他眼前一亮—这不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女友闺蜜程某吗?今天终于有机会和她独处了!季某动了糊涂心思,于是故意找茬气跑自己的女友,制造和美女单独相处的机会。期间王强开始出言挑逗,女子受不了提出改日再来。孰不知这时的王强已经被淫欲冲昏了头脑,立马反锁了房门在出租屋内性侵女友的闺蜜。(来源:和讯网)
法邦时评:
强奸罪如何处罚
性侵女友闺蜜的这名男子因为违背妇女意志进行强奸,涉嫌强奸罪,应以强奸罪对其定罪处罚。
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自由权利;强奸罪的法益是妇女(包括幼女)的性的自己决定权,其基本内容是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性行为的权利。由于幼女缺乏决定性行为的能力,因此,与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即使征得其同意,也应认为侵犯了其性的自己决定权。
强奸罪客观上必须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他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连兔子都不如
@ 残疾人汪涛:因垂涎其美色把持不住。
@柳州城市网: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是男子王强却对自己女友的闺蜜垂涎三尺。之前每次和这位美女在一起的时候。。。遇上这种男人,这女的算是倒霉透顶。
结语:
竟然对有朋友的闺蜜下此毒手,现在该名男子已经被逮捕,受到法律的惩罚也是罪有应得!他将面对的是监狱的铁窗,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