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社会

小偷被示众 难道小偷就没有人权吗(图)

法邦网     2013-08-26 阅读:608



 

小偷被示众

小偷被示众,保安将其吊墙头5个小时,显然是对小偷人权的侵害,小偷偷人东西,当然是不对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其作出惩罚即可。但是,保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小偷盗窃的行为也许情有可原,即使他被抓了,众人也不能对其“就地正法”“格杀勿论”,法治社会他的权利也被保障。

23日上午,武汉市汉阳国信新城小区的保安抓获一名小偷后,将小偷吊在墙头“示众”。通过网友在发布的照片可以看到,一名身穿横条纹T恤体型瘦削的男子,被绑在一堵高墙前的栏杆上吊起,双手被反绑,神情颓丧,双膝以下有明显的伤痕,周围有不少的群众围观。

小偷有人权吗

人权(基本人权或自然权利)是指“人,因其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它主要的含义: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权的对待。人权的这种普适性和道义性,是它的两种基本特征。在当今的国际社会,维护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基本道义原则。是否合乎保障人权的要求已成为评判一个集体(无论是政治上的还是经济上的)优劣的重要标准。但是,在具体实践的层面上,对于人权的具体定义,以及保障人权的具体方式都存在着相当大的争议,甚至引发了很严重的冲突。

法律保护的是一切公民的人权(除非其人权被法院依法剥夺),小偷也是公民,人权当然受法律保护。

另外,打小偷时,往往是小偷已经停止了偷窃,不属于小偷“正在偷窃”。其前身份固然是小偷,而此时的身份却只是一个人,一个没有还手之力的人,若此时其被打伤或者是被打死,当然要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是故,保安将小偷吊墙头5个小时,不是义举,是暴行。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