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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虎被刑拘 因举报工商局长马正其(图)

法邦网     2013-08-26 阅读:437



记者刘虎被刑拘

记者刘虎被刑拘,因日前曾实名举报过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究竟是制造传播谣言还是惹怒了权贵被制裁?真相无从知晓,我们这些小老百姓,就只要本本分分做人,规规矩矩办事就可以了,谨言慎行,才能免去那些无妄之灾,毕竟我们不能改变社会,我们只能改变自己。

昨天凌晨,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新快报》记者刘虎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前,刘虎曾在网上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涉嫌渎职侵占等。据《新快报》记者刘虎的妻子秦女士介绍,8月23日中午,刘虎在重庆市渝北区家里,被北京警方和当地社区民警一同带走,刘虎被带走时戴有手铐。报道称,刘虎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对方证件显示其为北京市公安局。据刘虎的妻子秦女士透露,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均被带走,另外有几张已注销的银行卡被搜走。昨天凌晨1时30分,北京警方的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了一条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证实:《新快报》记者刘某因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已被北京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造谣与寻衅滋事罪

在我国,除了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外,造谣并不涉嫌犯罪。但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寻衅滋事罪就涉嫌犯罪了,新刑法典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①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③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④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显然警方是将制造传播谣言纳入了寻衅滋事罪的第四种情形,刑法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若真是造了工商局长的谣,那么刘虎的行为已经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想必会予以三到五年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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