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男子成都街头持刀砍人,是暴力电视剧看多了,还是心理本身就有问题,为何把自己的怒气与杀气全部撒在了无辜的路人身上,难道他是天生的犯罪人,不管是处于什么样的原因,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而且其是在街头砍人,社会危害性非常大,必须对其做出具体的处罚。
事件回顾:
男子成都街头持刀砍人
一男子于25日21时18分在成都市一环路北四段持刀行凶,伤及15人,已有4人因伤重救治无效身亡。
8月25日21时18分,成都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环路北四段有人持刀伤人。接警后,巡警和属地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21时25分,民警到达现场对正在行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果断处置,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开枪击伤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41岁。该案发生后,成都市委、市政府和四川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黄新初,成都市委副书记、市长葛红林指示,全力救治伤员,迅速查明案情,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成都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忠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左正等领导第一时间指挥调度,前往现场处置,调集精干警力全力开展案侦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员及其家属。(来源:人民网)
法邦时评: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一、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
(1)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
(2)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
(3)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
(4)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等等。
二、情节较轻的犯故意杀人罪
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但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男子成都街头持刀砍人,伤及15人, 4人死亡,这种情况属于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中“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的情形,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的具体情况,以法律为准绳对其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
网友评论(来自新浪微博):
为什么要砍无辜者
@創未來ing:为什么最近老发生这种事情对平民百姓做恶干什么。
@兰州魔方KTV群:现在的人都怎么了 那些血腥变态虐待骗劝导演们以后别拍了 危害意志薄弱的人呀!
@风舟1029:这种新闻主流媒体就不应该报了你瞅着吧会有很多人有样学样的你们不知道有种力量叫“榜样”么赶紧都封了。
结语:
生命中总有太多的意外,你永远不知道每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也许一不小心,你也会被莫名的砍伤,被突如其来的意外夺走宝贵的生命,那是你不想的,但却有可能发生,所以活在当下,珍惜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