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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驴友悬崖拍照坠崖身亡 人身意外险赔不赔(图)

法邦网     2013-08-28 阅读:4287



女驴友悬崖拍照坠崖身亡

女驴友悬崖拍照坠崖身亡,这真的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世事无常啊。旅游是很让人快乐的事情,不过在游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像悬崖边这样的险地还是远离吧,毕竟只是旅游,不是探险。

8月25日,一户外运动爱好者在阿城吊水壶景区拍照时,不慎坠崖遇难。女驴友参加的是QQ一户外活动群组织的AA制到阿城吊水壶景区进行休闲摄影活动。在行至天柱峰时,这位女驴友跨过护栏,站在仅容一脚宽的悬崖边上,展开飞翔的姿式让其他驴友为其拍照。就在驴友低头查看相机内照片效果的瞬间,“梅兰”坠落55米深的崖底。

人身意外险赔不赔

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通常,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对意外伤害定义是: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伤害必须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来的剧烈的偶然发生的事故。只有同时具备“外来”、“剧烈”、“偶然”三个条件,才能构成该合同的保险事故。

所谓“外来”,是指伤害纯系由被保险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击、蛇咬、煤气中毒等等。如果伤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则不属意外事故;所谓“剧烈”是指人体受到强烈而突然的袭击而形成的伤害。如果伤亡系由被保险人长期操劳或磨炼所致,如地质勘探作业、运动员多年运动致腰及关节损伤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谓“偶然”,是指被保险人不能预见、不希望发生的事故。

综上,如果这位驴友生前有投保人身意外险的话,其不慎摔死是可以寻求保险公司理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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