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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处长遭ps艳照敲诈 敲诈多少构成犯罪(图)

法邦网     2013-08-30 阅读:409



副处长遭ps艳照敲诈

副处长遭ps艳照敲诈,该不会是平常贪污贪得多了,别人想从他的身上多捞点油水,又或者是为官太清廉了,有人想试试他到底能拿出多少金钱出来,再不然就是确有此事,他与人结怨了,人家用这一招对其进行报复,都怪这ps技术太厉害了,人们很难分清艳照到底是真是假。

29日上午,省城某单位的副处长许先生(化名) 拆开了一封来自温州的信件,里面一对男女的艳照出现在眼前,而艳照中男子的头像竟是自己,他着实吓了一跳。信中,对方自称是某知名侦探社的资深调查员,限许先生两日内汇8万元到指定账户,否则他的艳照会出现在各大网站,同时纪委会对他进行调查。很快,许先生意识到这是有人在敲诈,遂立即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寄信之人以索要财物为目的,通过威胁的方法,要求省城某单位的副处长汇8万元到指定账户,已经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肯定是能立案的,并且,他也免不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其敲诈勒索未遂,对于未遂犯可比照即遂犯从轻或者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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