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语:亲生父亲用钢针扎女儿,因怀疑女人非亲生。“北安女婴疑连遭黑针案”宣告侦破,涉嫌往女婴身体里扎针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女婴的亲生父亲。父亲疑心生暗鬼,怀疑眼前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此作出如此荒诞的举动,这真是让人觉得悲哀。
事件回顾:
亲生父亲用钢针扎女儿
8月30日,“北安女婴疑连遭黑针案”宣告侦破。犯罪嫌疑人正是女婴的亲生父亲殷志贺,其作案动机与媒体之前所报道相符,只是因怀疑女儿非亲生而三次在夜里将4根钢针扎入孩子体内。当天,北安警方传来确凿消息,经权威部门DNA检测认定,小圣杰确为殷志贺的亲生女儿!这一消息对殷志贺有如晴天霹雳,悔不当初。警方称,殷志贺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将其刑事拘留。
8月30日下午,在哈医大一院病房里,得知殷志贺伤女过程的一家人变得沉默。在记者此前的采访中,小圣杰的妈妈一直不相信会是丈夫下的黑手,说要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回老家,一起抚养小圣杰。为了这件事,李明阳的妈妈曾在病房内掌掴女儿让她清醒,母女俩一度闹僵。
8月5日,小圣杰在哈尔滨市儿童医院手术,取出一根缝衣针。8月19日,小圣杰再次来到市儿童医院,发现体内又有三根针,医院、小圣杰的母亲立即报警。8月24日晚,通过研判分析,专案组排除外人作案及家庭成员共同作案的可能,并确定婴儿的父亲殷志贺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殷志贺交代,婚后他因生理问题,曾与妻子到哈市一家私立男科医院治疗,当时医生说他以后没有生育能力了。他因此怀疑女儿殷圣杰并非自己亲生,遂产生歹意。(来源:深圳商报)
法邦时评:
故意杀人如何处罚
北安女婴疑连遭黑针案宣告侦破,系女婴亲生父亲所为。此番举动,女婴父亲涉嫌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乌龙骑士:不管是不是自己亲生的,她都是无辜的孩子啊,怎么下得了手?
@小橘子--永觉:这么可爱的宝宝,怎么下得去手啊!就算真不是自己的骨肉,最多也是大人之间的事情,怎么忍心拿钢针扎她呀。
@全职气s人:变态的爹!孩子是无辜的!等孩子长大了知道你的所作所为还会认你吗?自作孽不可活。
结语:孩子是父母的心头宝,父亲因自己疑心太大,竟亲手给自己女儿身体里扎针,真是可悲可笑啊。(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