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桂林学校附近爆炸2死44伤
近日,桂林学校附近爆炸事件引发网友高度关注,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以及善后处理、爆炸原因等等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在学校附近发生这种事情,实在是不应该,同时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查清案件事实,安慰死伤人员。
9日下午,桂林某学校附近发生爆炸案,7时10分左右发生在灵川县八里街的爆炸案,截至当天17时,案件已造成2人死亡(1男1女),44人不同程度受伤(重伤11人),其中学生22人,39人在医院住院诊治。
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
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爆炸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方式。如直接点燃爆炸引发爆炸,就是积极的作为方式,而行为人负有防止爆炸发生特定义务,并且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爆炸,就构成不作为爆炸犯罪。
爆炸犯罪的本质特点在于爆炸行为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目前的报道,肇事者貌似已经被炸死,这一消息尚未得到证实,如果肇事者还活着,就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