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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放鞭炮 这是拿公众的生命开玩笑么(图)

法邦网     2013-09-16 阅读:370



机场放鞭炮

虽说机场放鞭炮,不会造成非常大的伤害,但鞭炮毕竟是违禁品,这位老人在机场燃放鞭炮的举动实在让人不解。机场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安全性要比其他地方要求更高,因为,一旦出现什么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想象的。因此,要密切注意机场的安全。这位老太放鞭炮的行为显然是置公共安全于不顾,能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众安全罪呢?

今天下午两点左右,一名老妇人在首都机场T2航站楼点燃随身携带的鞭炮。机场民警随即赶到现场,对手提包进行了检查。现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老人随即被机场工作人员带走。据称老人来自湖南衡阳人,不知道为何有此举动。

如何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该名老太的行为是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认定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同的是,该罪属于行为犯,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能够成该罪。因此,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的范围。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该罪。

因此,对于这位老太的行为,法律将给予其适当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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