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度公交轮奸案引关注
印度公交轮奸案曾引发了印度社会关于妇女地位的大讨论,在印度女性争取更高的合法地位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12月,23岁就读于印度德里大学医学系女大学生,在与男友看完电影回家时,误上了一辆不在当班的公交车,公交车上7名男子将其男友围殴后关押在驾驶室,然后将其拉到车厢后轮奸。截至2012年12月17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涉案车辆已被吊销行驶证、取消运营资格。该轮奸案震惊印度全国,并引发了国内各界的强烈愤慨,2012年12月18日,印度妇女儿童在新德里举行抗议,呼吁保障妇女安全。
轮奸行为当如何处罚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轮奸”不是一个罪名,而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也就是说“轮奸”仍然属于“强奸”,但它是更恶劣更严重的强奸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