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博士生智斗骗子反赚300元
近日,重庆大学一名博士生智斗骗子反赚300元的帖子引发关注。这名博士生名叫张冰祥(化名),对方盗了其好友的QQ发来信息要求汇钱,张冰祥差点信以为真汇钱过来,但是在假意询问对方婚期的时候识破了骗局,于是将计就计与骗子周旋,最终,骗子还给张冰祥300元。
张冰祥说,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因为担心会带来不好的影响,他犹豫了一段时间,才决定把这件事情说出来。目的是想给大家提个醒。
法邦点评:
网络诈骗触犯法律
本案中,骗子实施的网络诈骗行为是否触犯刑事法律呢?我们先来看一下对于网络诈骗的定性。所谓网络诈骗是指为达到某种目的在网络上以各种形式向他人骗取财物的诈骗手段。一般而言,有两种欺骗手段:1、黑客通过网络病毒方式盗取别人虚拟财产。一般不需要经过被盗人的程序,在后门进行,速度快,而且可以跨地区传染,使侦破时间更长:2、网友欺骗。一般指的是通过网上交友方式,从真人或网络结识,待被盗者信任后再获取财物资料的方式。速度慢,不过侦破速度较慢。
网络诈骗在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也可能构成刑法上诈骗罪。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处罚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案件中骗子的行为由于没有达到既遂,但是情节严重,涉嫌构成诈骗罪(未遂)。
网友评论(新浪微博):
博士算犯罪吗?
@和风校园网:【博士智斗骗子反赚300元 算犯罪吗?】遇到骗子让你把钱汇到某账户,你会删除短信还是报警?重庆大学博士张冰祥收到美国好友的消息,说朋友母亲手术急需用钱。张冰祥将计就计,称钱打过去了,并用网络电话打给骗子,自称银行员工,要先付300元手续费才能提款,骗子果真打了300元过来… 博士算犯罪吗?
@红网:【博士生智斗骗子反赚300元 律师称不构成诈骗】近日,重庆大学一博士生收到网络骗子的汇款短信,却反将骗子骗惨了。他利用隐藏来电号码和归属地的网络电话,自称银行工作人员,要骗子取款前支付透支利息,结果收到了300元汇款。律师认为虽然此举不构成诈骗罪但不值得提倡。
@重庆大学公管学院:#民主湖热帖#【博士生智斗骗子反赚300元 不犯法但不提倡】重庆大学博士张冰祥收到美国好友的消息,说朋友母亲手术急需用钱,让张打款5000美元。张冰祥将计就计,自称银行员工,要先付300元手续费才能提款。骗子真转了300元给他。律师称,数额较小不构成诈骗。
结语: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