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沪高铁出现吸血臭虫
京沪高铁出现吸血臭虫,臭虫频繁叮人吸血,旅客担惊受怕,还有部分旅客被咬伤,臭虫已经消失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又出来吸人血,为非作歹,乘客们务必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做好预防工作。
日前,昵称为“散步112”的网友在视频网站上发布了一条自己拍摄的“吸血臭虫”的视频。其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当心了,动车卧铺上有吸血臭虫:8月28日晚,北京到上海D313车06车厢13下15下一早起发现床铺上七八只吸血臭虫,被捏死后一个个鲜血淋淋,白天发现身上一串被咬的包,奇痒。”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经证实,网友展示的小虫确实是臭虫,并且表示臭虫的出现开始扩散或者其危害要逐步扩大的一种趋势。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的安全运送任务
乘客乘坐京沪高铁,乘客便与承运人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运输合同生效后,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即在运输中承运人应保证旅客的人身安全。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伤亡,承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种免责事由的规定,说明承运人应对旅客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责任。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乘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除上述旅客外,对于无票乘车又未经承运人许可的人员的伤亡,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承运人不承担违约的赔偿责任。承运人负有安全运输旅客自带物品的义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京沪高铁上出现臭虫无疑对乘客的人身安全产生了威胁,有乘客被臭虫咬伤,承运人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