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嘴吸毒血
用嘴吸毒血的前提是口内没有伤口,如果口内有溃疡等伤口,一样会感染病菌,从而导致得病。这位父亲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把毒血吸出来,但因为某些原因只给被咬伤的孩子打了疫苗,自己没打,最终患病死亡。暂且不说这名父亲的爱子心,单说这损失由谁来承担。咬人的狗是流浪狗,这该如何处理呢?
江某的儿子在门前打扫卫生时被一只脏兮兮的黄色小型流浪狗咬伤。江某急忙和家人用热水冲洗了儿子的伤口,并用嘴将伤口处的“毒血”吸出来,吐到地上。然而,江某自己却没有注射“狂犬疫苗”,时隔约一个月后,江某正式被确诊为“狂犬病”,9月23日医治无望的情况下出院回家,并在第二天凌晨死亡。

流浪狗咬人谁赔偿
在这起事件中,我们很是为这位可爱让人尊敬的父亲惋惜,因为自己没有注射疫苗,而通过为儿子吸毒血的方式被传染了狂犬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猜测这名父亲没有打狂犬疫苗的原因,是因为心疼钱或者是因为过于自信。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能免除狗主人的责任。对于动物侵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动物侵权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原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范围”,包括农村的家畜家禽,城市的家庭宠物,马戏团、动物园、野生动物园饲养的动物;但不包括国家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的动物。
很显然,该案中的小狗属于饲养动物的范围。不管狗主人在哪里,只要能够找到这只狗的主人,那么,孩子的母亲就可以向其请求赔偿。如果狗主人以狗已经被丢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是否可以免责呢?免责的事由有哪些呢?
1、受害人故意与重大过失。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受害人故意的,加害人免责;受害人重大过失的,加害人减轻责任;受害人一般过失的,不作为加害人的免责事由。
2、第三人的原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害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2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我们知道,即使是遗弃的动物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失,也是要承担责任的。这就赋予了动物的主人一个义务,不能随便丢弃小动物,既然养了,就要对它负责任,随意丢弃的行为既不能符合人们的道德标准,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这名父亲的家人一定还沉浸在悲伤之中,相信他们沉静下来之后,一定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家人的安全和权益。(法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