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月饼提亲
男子图方便省钱竟然偷月饼提亲,这事本来就够雷,可是没想到被偷的超市竟然是丈母娘家开的,这下子该男子可被逮了个正着。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现世报?
日前,贵州一男子打算中秋节去女友家提亲,提着从超市顺手牵羊的月饼,刚进家门就被准岳母轰了出来,原来这盒月饼竟是准岳母家超市丢失的,怒气未消的准丈母娘一气之下还报了警。
原来,为了博得准丈母娘的好感,秦某打算买些礼品。乘车到棕坪乡后,走进了镇上一家小超市,选好一盒价值100多元的月饼作为去女朋友家的见面礼。但超市里人多,秦某未付款就提着月饼盒离开超市。
男子行为构成盗窃罪吗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
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 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 全部退赃、退赔的;
3、 主动投案的;
4、 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 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该男子偷盗的数额较小,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会作为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