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守所黄牛占位排队
因为黄牛利益巨大,所以治理看守所黄牛是个有难度的问题。“黄牛”从来不是个陌生的词汇。虽然很多人都不太待见这些“空麻袋背米”、“投机倒把”之徒,但从来没与他们打过交道的人,也很少。但是他们已经无孔不入,凡是通过倒手能牟利的物件,都是他们的“经营范围”:观展门票、购物卡券、提货券……
今年年初新刑诉法实施后,律师会见需求增多,但窗口未及时增加,朝阳看守所门难进成了让律师颇为头疼的问题。为了当天见上当事人,衣着整齐的律师要么拿着小板凳,趁天不亮排队拼体力,要么直接花钱找黄牛。
警察该拿你们怎么办
“黄牛”的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该条款规定,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行为的,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黄牛”的倒卖行为,有权处罚的部门是公安局治安大队。由于“黄牛”行为是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目前能够对其作出管理、处罚的法律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城管是无权处罚的。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行使的是正当权利,因为位子紧张,引出了黄牛党。小编认为不能光靠治理黄牛,还要从根源上断了黄牛的财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